资讯详情
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、财政部 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“三供一业” 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
详情
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、财政部
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“三供一业”
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
国办发〔2016〕45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,国务院各部委、各直属机构:
国务院国资委、财政部《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“三供一业”分离移交工作的指导意见》已经国务院同意,现转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国务院办公厅
2016年6月11日
友情链接
版权所有 © 2021 贵州地矿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黔ICP备2021003381号-1 网站建设: 中企动力 贵阳
扫一扫,关注我们